洗衣師國家職業標準
發布時間:2010-07-18 瀏覽:9213
《洗衣師》國家職業標準
國家職業標準——洗衣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提供科學、規范的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洗衣師國家職業標準(2007年修訂)》(以下簡稱《標準》)。
一、本《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為依據,以客觀反映現階段本職業的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本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作了明確規定。
一、本《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為依據,以客觀反映現階段本職業的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本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作了明確規定。
二、本《標準》的制定遵循了有關技術規程的要求,既保證了《標準》體例的規范化,又體現了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技能為核心的特點,同時也使其具有根據科技發展進行調整的靈活性和實用性,符合培訓、鑒定和就業工作的需要。
三、本《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將本職業分為五個等級,包括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個方面的內容。
四、本《標準》是在各有關專家和實際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參加編寫的主要人員有:潘煒、王厚增、吳京淼、李廣澤、齊大同、朱麗筠、吳瑞章、張忠幫;參加審定的主要人員有:王淑媛、舒奇、汪學仁、任鳳妹、陳其君、聶登臨、耿躍、任樹成、殷淑香、陳蕾。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得到了中國商業聯合會洗染專業委員會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謝。
五、本《標準》業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自2008年1月2日起施行。
洗衣師國家職業標準
1.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洗衣師。
1.2 職業定義
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4 職業環境
室內,常溫。
1.5 職業能力特征
色覺感強;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培訓要求
    1.7.1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16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12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15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于120標準學時;高級技師不少于100標準學時。
    1.7.2培訓教師
    培訓初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中級、高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3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培訓場地設備
    理論知識培訓場地在可容納20名以上學員的標準教室進行,并配備投影儀、電視機及播放設備。實際操作培訓場地應滿足培訓要求,配備相應的洗滌、熨燙、去漬等設備、工具,且安全設施完善、通風條件良好、光線充足。
   1.8鑒定要求
   1.8.1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在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1.8.3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或模擬現場實際操作方式。鑒于紡織類服裝與皮革類服裝之間的差異及考生實際工作的專業性,中級、高級、技師的洗滌、整理兩項技能操作考核,考生可以從紡織類服裝或皮革類服裝中任選一類參加考核,其他考核不分類別,仍按指定項目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和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于5人。
    1.8.5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不少于5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于30min。
    1.8.6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場地應滿足鑒定要求,配備相應的洗滌、熨燙、去漬等設備、工作。且安全設施完善、通風條件良好、光線充足。 
    1.7培訓要求
    1.7.1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16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12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15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于120標準學時;高級技師不少于100標準學時。
    1.7.2培訓教師
    培訓初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中級、高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3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培訓場地設備
    理論知識培訓場地在可容納20名以上學員的標準教室進行,并配備投影儀、電視機及播放設備。實際操作培訓場地應滿足培訓要求,配備相應的洗滌、熨燙、去漬等設備、工具,且安全設施完善、通風條件良好、光線充足。
   1.8鑒定要求
   1.8.1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在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1.8.3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或模擬現場實際操作方式。鑒于紡織類服裝與皮革類服裝之間的差異及考生實際工作的專業性,中級、高級、技師的洗滌、整理兩項技能操作考核,考生可以從紡織類服裝或皮革類服裝中任選一類參加考核,其他考核不分類別,仍按指定項目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和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于5人。
    1.8.5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不少于5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于30min。
    1.8.6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場地應滿足鑒定要求,配備相應的洗滌、熨燙、去漬等設備、工作。且安全設施完善、通風條件良好、光線充足。